审查意见答复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九个月左右会收到专利局审查员发来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很多老师看到审查员意见最后一段的标准套话,觉得专利授权无望,放弃答复而造成专利视撤。事实上,可以通过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背面第7的三种情况了解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并选择答复的重点:

1. 打钩在第一项,主要为撰写形式缺陷或错误,只需要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就有85%以上的授权可能。
2. 打钩在第二项,大部分为部分权利要求缺乏创造性的技术缺陷,有50%以上的授权可能。通过仔细阅读审查员意见及提供的对比文件,找出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或者对比文件不存在结合启示的技术特征,也可修改原权利要求书,缩小保护范围,突出有发明效果的技术特征,尽量说服审查员给予授权。
3. 打钩在第三项,主要是缺乏新颖性、全部权利要求缺乏创造性的技术缺陷或公开不充分等严重缺陷。此种情况下,需要认真研究审查员意见和对比文件,找出与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本发明明显的技术效果等,或提供在申请日前已有的公开文件来证明已公开充分等,有理有据陈述意见,仍有25%以下的授权可能。本公司也常见与审查员据理力争,答复3~4次后最终获得授权的案例。

由此可见,答复时意见陈述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专利是否授权以及专利保护范围的宽窄。希望我们能和各位老师共同探讨,做好意见答复,争取最大范围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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